分 类
市政公用-海润自来水
事项名称
日常服务-结算水表更换
依 据
《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》
条 件
结算水表出现不动、不准、不清、冻破、损坏等情况
程 序
1、结算水表的管理、更换由供水企业负责;用户损坏的,维修、更换费用由用户承担。
2、用户损坏的,需携带便民卡或者缴费通知单、相应的赔表费,到海润自来水集团南部分公司或东部分公司业务科办理手续;
3、业务科根据用户提供信息,派人现场核实;
4、核实无误后,下发换表工作单,进行水表更换。
时 限
对需要更换的水表查看情况后,5个工作日内实施更换
收费标准
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及有关规定据实结算
服务机构
名 称
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·客户服务部
咨询投诉渠 道
96111
办公地点
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客服大厅: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55号
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:青岛市市北区广饶路129号甲
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东部分公司:青岛市李沧区上苑路82号
办理时间
周一至周五: 8:30—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附件下载:结算水表更换